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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教办函〔2019〕3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9〕150号)精神,为继续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不断提高教师优课创作和活动组织管理的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乡市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每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模式,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由相关局领导任组长,基础教育科、电化教育馆、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等部门组成的市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化教育馆。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电化教育馆、教研室按照各自分工具体组织实施。电化教育馆主要负责活动管理员管理,平台、资源等相关技术支撑、保障及培训指导等工作,参与活动指导和市级“优课”评审推荐工作;教研室主要负责对参与活动的教研员、教师进行学科培训,制定“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优课”评审。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在总结2018年度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质和水平。

三、活范围

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我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设立的专题页面,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参加过往届活动、已经实名注册的教师,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晒课。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 2018 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活动产生的巨量资源有效提高了国家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部优、省优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 30 分钟),画面清晰。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 5 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册次、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视频推荐使用 mp4 格式,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 0.5-1Mpbs,视频大小不超过 500M。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近一年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上传时间

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 1-3 年级:2019年3月16 日-4月30日

小学 4-6 年级:2019年3月16 日-5月31日

初中:2019 年4月1日-6月30日

高中:2019 年6月1日-8月31日

(二)遴选推荐优课

各地要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各县(市)、区遴选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时。各地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严禁滥评优、乱发证。

各地要确保课例质量,原则上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能推荐1堂优课(晒课数量不限)。

五、保障条件

    (一)落实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培训、活动指导、录课、评审等),为“一师一课”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二)制度保障。市教育局将采用活动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全市“一师一优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活动有效实施。

  (三)指导保障。各级教研员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级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中原名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以及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要积极参加“晒课”活动,为“一课一名师”活动打好坚实基础,切实提高“晒课”、“优课”质量。

    (四)激励措施。参加“一师一优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8—2021 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市级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30学时;获得省级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对在本次活动中晒课数量多质量优、活动效果较好的单位,以及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组织得力、业务素质高的个人,将进行表彰。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抓住本次活动机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积极组织教师对“晒课”“优课”标准、评审办法和活动组织管理与技术支持等相关问题进行培训,认真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鼓励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案例,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本年度活动结束之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各学校参与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活动过程进行总结通报,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

六、联系方式

新乡市电化教育馆:汤晓玲   电话:2051140

新乡市基础教育研究室:袁立新

市级管理员QQ群:391824837  邮箱:xxdjg0373@163.com

 

附件:新乡市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3日


 

新乡市2019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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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2019年3月29日前发送至:xxdjg037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