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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校开学后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省学校开学后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学校开学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以下简 称“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 和蔓延,打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 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 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 件的能力及水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疫情事件应对和处 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的突发 疫情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 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 属等,下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安全和 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 急响应工作预案》等进行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 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突发 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突发疫情事件 的应对与处置工作。 

      (二)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少突发疫情 事件造成的损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切实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密切配合,联防联控。与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社区 等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联防联控 工作机制,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 救援等环节紧密衔接,快速做出反应,及时正确应对。

      (四)规范处置,迅速恢复。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 妥善予以处置,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处置完毕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 生活秩序。 

    六、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教育 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负责当地各级各类学校突发疫情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 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突发疫情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 工作机构,重点吸纳医务人员参加,负责本校突发疫情事件的应 对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疫情事件,立即启动突发疫情事件 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七、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一)全面监测,及时报告。通过全面精准排查、教职员工 和学生的自我报告及反映报告、日常体温检测、追踪近期因病请 假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身体健康情况等多种方式,对教职员工和学 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一旦发现教职员工和学生出现发 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将相关的人员、地点、时 间等基本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疾控部门、医疗机构及教育行 政部门报告。 

      (二)先期处置,严防扩散。在做好突发疫情事件信息报告、 等待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人员到达的同时,立即隔离可疑症状人 员,暂停其所在班级和所在宿舍人员等参加学校聚集性活动,进行前期的应急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三)主动配合,分类治疗。积极主动配合疾控、医疗机构 对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检测。对于普通发热人员,由校医院(医务 室)或社会医院进行治疗;对于疑似或确诊病例,配合疾控、医 疗机构及时转至专业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最大限度减少其在校 园里的停留时间,降低疫情传播几率。同时,尽快告知疑似或确 诊病例教职员工的家属或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并提醒其做好 隔离防护工作。在转至医院治疗途中,严格做好相关人员的个人 防护工作。 

      (四)精准排查,妥善处置。动用学校所有力量,开展病例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和蔓延。全面精准排查 疑似或确诊病例近 14 天内所接触的人员,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 委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评估界定密切接 触者和一般接触者。对于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医学隔离观察措 施,并做好隔离期间的个人防护;对于一般接触者,做好登记工 作,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一 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按规定程序 予以处置。同时,加强疫点消毒工作,精准掌握疑似或确诊病例 近 48 小时内到过的教学楼、餐厅、宿舍、图书馆、实验楼、体 育馆和办公室、会议室及楼梯、电梯间、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 场所,及时做好清洁、通风和消毒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五)科学研判,严格防控。突发疫情事件发生后,联合疾 控、医疗机构人员和相关专家等,对疫情形势进行科学评估和研 判,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 略,决定是否实施更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 

    八、善后与恢复 

      (一)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疫情而被治疗的教职员工 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部门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并符 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上班、复学。对隔离观察人员,隔离期间有 症状的,转至专业医院进行治疗;隔离期满无症状的,经疾控、 医疗机构复查后,方可上班、复学。对因隔离或治疗而造成课程 延误的学生,采取集中授课或专题辅导等方式,为其补授隔离或 治疗期间落下的课程。同时,采取网上教学方式,对正在接受隔 离或治疗的学生进行网上授课,保证其跟上正常教学进度。 

      (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应急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 马上转向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 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三)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总 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教育系统疫情防 控工作专班和卫健部门、疾控部门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总结提 炼应急处置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 今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结合学校实际,对应急 事件处置过程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 的整改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全面进行整改。 

    九、工作要求 

      (一)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规范 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日常健康状况监 测,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强化对应急 处置工作人员的关爱,为他们配备必要的工作和防护设施设备, 加强个人保护,确保不发生意外问题。

      (二)设置隔离场所。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场所,有条件的 学校,特别是高校,要设置相对独立且具备生活必须条件、基本 医疗条件、活动条件的隔离观察场所,确保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 要。 

      (三)加强应急演练。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实际,因地制宜, 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员 工和学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完 善应急措施。

      (四)整治校园环境。扎实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做 好校园大扫除、大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和垃圾箱 清洁,重点做好隔离场所的清洁、通风和消毒工作,为广大教职 员工和学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强化队伍建设。组建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队伍,主 要由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宣 传和维稳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适时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协同应 急能力。同时,增强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突发疫情事件应对及处置参与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六)做好宣传工作。结合学校实际,通过校园电视、广播、 专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和突发疫 情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并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使广大教职员工和 学生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增强防控意识、支持配 合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防止负 面炒作。 

      (七)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 想工作,正确认识、理性对待疫情,坚定疫情防控信心。对全体 教职员工和学生,特别是对正在接受隔离或治疗的教职员工和学 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化解工作,消除恐惧心理, 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并积极配合学校做 好应急处置工作。

      (八)确保资金和物资保障。把应急经费列入预算,保障应 急处置运转、物质设备购置和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的需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的购置、储备、 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配齐配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 防护用品、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等物资。 

      (九)严格奖惩措施。做好奖励工作,对在突发疫情事件处 置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 奖励。做好优抚工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抚恤。加强监督管理,对在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 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