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列表 > 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诚城卓人学校维修工程项目,已由学校内相关部门批准,现对学校内认可的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乡市诚城卓人学校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 (中)601号

3、招标范围:按工作内容分为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外墙部分

二标段:屋面砖、阳台砖

标段:防水维修

标段:防火门及防静电地板、防火封堵

4、工期要求:一、四标段30日历天,二、三标段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6、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7、合同形式及付款方式:各标段内工作内容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据实结算。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区域施工,该区域施工完成且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该区域暂定工程量价款的60%;全部施工完成并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结算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外墙及防水工程5年),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按质保金条款无息付清(最终以合同签订条款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必须以招标人指定的方式取得本招标文件,按照招标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各被邀请的投标人需提交100元招标文件费(需现金缴纳)后凭招标文件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后招标文件费不退还)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1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诚城集团24层(2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 (中)601号诚城卓人学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529

四、投标保证金: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中段保证金为10000元。(需现金缴纳)如投标人计划投多个标段,需提交多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 新乡市诚城卓人学校财务处 (需在开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未按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财务根据递交的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的标段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发布中标人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胶装,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投标文件正本文件1本、副本文件2本,并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 (中)601号诚城卓人学校

投标截至时间:20246 5 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报价须知:

1、投标人报价内容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运输装卸费、安装及安装调试费、安全及施工技术措施费、缺陷修复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垃圾清运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2、垃圾清运:施工过程中需将工程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学校制定的地点(学校院内),不得乱堆乱放。

3、投标样品要求:投标人需根据各自投标标段提供样品

一标段样品要求:外墙部分真石漆样板、玻璃纤维网格布、保温锚栓(钉)样品

二标段样品要求:屋面砖样品规格:200*200、阳台砖样品规格:300*300、

标段样品要求:防水卷材样品、不锈钢地漏样品

标段样品要求:防火门小样、防火封堵材料样品、防静电地板样品

4、踏勘现场与样品查看: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查看样品需求

七、开标、评标及定标

投标截止后,将进行现场开标,并由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1) 招标人进行现场开标后,可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将作为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报价。

(2) 本次招标活动设有标底,招标人根据标底进行投标报价评分。

(3) 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5人组成。

(4)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取消中标资格。 

(5)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并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分定标。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50

招标人的标底为基准值,在基准值的±5%内为50,每高于基础的1%1,以此类推,最多扣20

2

样品提供

5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带齐样品,评标人进行样品质量对比评分。未带样品的得0分,漏带一项扣1分

3

施工方案

20

施工方案内容是否详实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方法、资源配置计划、质量要求和措施、安全文明要求及措施、工期及进度计划控制措施等。详实并有效

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有效,根据投标人标书情况:合理有效5分,相对合理有效1-4分,无此项得0分。

5

工期保证措施

5

是否响应工期要求,进度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根据投标人标书情况:响应工期措施有效5分,响应工期

措施相对有效1-4分,无此项得0分。

6

质量保证措施

5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有效,,根据投标人标书情况:合理有效5分,相对合理有效1-4分,无此项得0分。

7

售后保证措施

5

售后保证措施合理有效,,根据投标人标书情况:合理有效5分,相对合理有效1-4分,无此项得0分。

8

其他优惠措施

5

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报优惠措施,不限于工期、价格优惠、质保期优惠等,根据投标人标书情况得0-5分。

(6) 招标人根据投标现场评分及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进行综合评分后定标

(7) 招标人定标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和未中标者。

(8) 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合同签订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发现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部门:新乡市诚城卓人学校

投标联系人:杜娟 15037381404  0373-3695655

踏勘现场联系人:蔺元 15937362934

 

 

新乡市诚城卓人学校

20245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