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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校级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校级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各教研组:

为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校级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不参加市级课题申报的老师均可申报校级课题,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课题研究内容:可参考《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指南)》,结合教学实际,将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课题研究周期:1-3年

4.申请立项者要认真填写《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二、开题和中期

1.凡申报通过的立项课题,需填写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填写内容按表格要求。

2.批准立项的课题须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并于10月底前将开题报告上报教科研发中心。课题组须按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于第二年元月底前将中期报告上报教科研发中心。凡两年结题的课题须在研究一年后提交中期报告。

三、课题结项评审

1.课题实验完成,课题主持人须认真填写《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将参评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鉴定书、过程性材料、相关成果材料(论文、实验报告、案例等)一并报送教科研发中心(以上材料提供完整一套)。

2.课题评审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正文字体统一用小四号仿宋字,内容完整;立项书与鉴定书材料中课题组成员应完全一致且排序也一致(按其在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排序)。

3.课题研究情况与质量奖挂钩。

四、课题立项申报时间

课题立项申报时间截止为6月31日前。

五、评选办法

由教科研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教科研发中心

2016年4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