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系统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整体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中小学高级材料:
报送时间:8月29日----9月5日
报送地点:市民中心一楼人社局职称科58号窗口
联系人:刘 琦 电话:3696611
具体时间安排:
8月29日 市直各单位,人才中心
8月30日 各个区,延津
8月31日 卫辉,封丘
9月1日 获嘉,原阳
9月2日 新乡县,辉县
9月5日 长垣
(二)中小学一级材料:
报送时间:10月8日----10月16日
报送地点:教育局一楼对外大厅职评材料组
联系人:杜瑞芳 电话:3552655
具体报送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提前或者逾期都不予办理。材料报送时间结束,将不再允许补充修改。
2、评审表、材料包统一到市民中心一楼人社局职称科58号窗口购买。
3、申报人员评审表一式三份,不装档案袋,装入材料包内即可。
4、材料清单一二三只要求贴在材料袋上即可,不再另交一份。逐级审核签字的清单仍一式两份,材料里一份,上交一份。
5、评审大简表要填写规范,优质课、表彰、课题、文件号、发证单位等要与证书上完全一致,否则材料拒收,后果自负。
6、去年讲课合格评审未通过的再申报人员,要在资格审查表上备注清楚。
7、个人真实性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到县(市)呈报单位,一份放到第二个材料袋中。
8、县市区审批资格时,将第一个档案袋排序打捆,审批资格后装入材料包上交。资格审查表按专业分类,排序,电子版要规范无误上报。代码和单位要对照无误,小学专业要选对。
9、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材料分装在三个档案袋中。
第一档案袋 | ||
基本证件 | 教师资格证 | |
任职资格证 | ||
聘任证(聘期至2016年9月) | ||
继续教育证 | ||
毕业证 | ||
校长合格证(教育管理) | ||
要求 | 1.以上证件要原件,不需要复印件。 | |
第二档案袋 | ||
1.专业知识和能力评价 | 学校出具证明。 | |
2.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 学校出具证明,如总课程表。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或教研员,提供五年(一级三年)听课记录。 | |
3.教学经历 | 学校要出具参评教师担任循环教学或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的证明,出具教学计划,并附3年教案。(校长、园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 |
4.学生管理 | 学校要出具参评教师担任学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和荣获校(园)级及以上的表彰证书。 | |
5.教学效果 年度考核 | 1.学校出具参评教师六年(一级五年)的教学效果评估表,近6年来至少有5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2.提供近6年(一级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近6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1年获优秀等次(破格人员获2年优秀等次)。 | |
6.教科研工作 | 从2014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能够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学校教师主持过校本教科研课题研究,城市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提供近两年) | |
7.素质教育 | 学校出具参评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能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素质教育方面突出成绩的证明。 | |
8.课程改革 | 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的相关证明。 | |
9.示范引领 | 参评教师能发挥传帮带精神,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培养、指导2名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 |
10.支教 |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教师及特殊教育学校可不作要求)。 | |
要求 | 1.中小学一级只提供前七条。 | |
2.每项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不需要复印件。 | ||
3.附表清单(二)贴档案袋封面。 | ||
第三档案袋 | |
课 | 1.相应级别的优质课(相应级别的教研部门组织的) |
2.相应级别的观摩课,示范课(要有优质课做佐证) | |
表彰 | 文件认可的各项表彰 |
教科研 (此条今年仍作为过渡条) | 1.相应级别的课题(要有立项、结项、过程性材料) |
2.基础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 | |
3.综合实践(提供整体活动规划、过程性材料) | |
4.社团辅导(提供完整章程、活动计划及总结) | |
5.开发、实施校本课程 | |
要求 | 1.大简表要与档案袋内证书完全一致,不需要复印件。 |
2.附表清单(三)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
10、过渡条款
为了作好评价标准的顺利衔接,2016年度对有关条款可作如下过渡:
(1)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业绩不具备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教科研要求的人员,须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名次位列同类人员的前85%以内。
(2)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具备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教科研要求的人员,须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名次位列同类人员的前80%以内。
有关业绩成果凡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中检索不到又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各项工作业绩证书应体现促进工作和业内认可的原则。
未尽事宜参看有关文件执行。
附表一:职称材料清单一
附表二:职称材料清单二
附表三:职称材料清单三
附表四: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写示例)。
新乡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2016年8月10日
附表一: | |||||||||||||||||||
新乡市______教师职称材料清单(一) | |||||||||||||||||||
单位名称(盖章): 姓名: 申报级别: 申报专业: | |||||||||||||||||||
类别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发证 单位 | 证书 编号 | 发证 日期 | 备注 | |||||||||||||
基 本 条 件 | 1 | 教师 资格证 | |||||||||||||||||
2 | 任职 资格证 | ||||||||||||||||||
3 | 聘任证 | ||||||||||||||||||
4 | 继续 教育证 | ||||||||||||||||||
5 | 毕业证 | ||||||||||||||||||
6 | 校长合格证 | ||||||||||||||||||